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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观山湖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工作,充实区属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我区决定于2022年11月启动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面试(试教)、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籍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2.2023年8月15日前应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招聘对象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特征要求。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58名。具体招聘学科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进行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
观山湖区教育局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考生可以投递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yangyahan@guanshanhu.gov.cn
(二)面试(试教)
因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各招聘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制定招聘会方案,经教育局审批后实施面试(试教)工作。面试(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教育理念等,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授课能力。面试(试教)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确定,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学校具体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参加招聘会的考生应认真了解各招聘学校要求,遵守招聘学校管理,达不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招聘会。
(三)签订意向协议
经招聘学校选拔出的意向人选与区教育局、区相关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2023年7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对签订了三方协议书的人员审核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料。意向人员须在2023年8月15日以前提供所有需要证件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诚信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公示
经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84119002(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
投递简历邮箱:yangyahan@guanshanhu.gov.cn
(信息来源:http://www.guanshanhu.gov.cn/jgsz_0/zfbm/qjyj/zwfw/202211/t20221125_77220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