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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3人,9月1-3日报名)

22年贵州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855254435


报名网站: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9月1日9:00至9月3日17:00
网上缴费: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9月21日9:00至9月22日17:00
笔试:9月24日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问答
财务人员采取问答

  贵州省实验中学是省教育厅直属实验性、示范性优质高中,建校至今已有70余年,现实行“一校两区”办学,贵阳校区与贵安校区共有高中部、国际部50个教学班2400多名学生,有专任教师189人,其中中、高级教师12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42人,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及省级骨干教师21人,国家级足球裁判2人,受省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达100多人次。有名师工作室4个,师范类高校兼职硕导29人,国际部外方教学团队5人,外教1人。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多年荣获贵阳市高考“入出口”质量评估城区示范性高中一等奖,是全国百强特色学校、全国科研兴校示范基地、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贵州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师范学院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http://www.gznc.edu.cn/)、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网址:http://www.gzssyzx.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B以上、300KB以下,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①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②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

  ③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④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日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4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实验中学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将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在报名期间(2022年9月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2年9月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2年9月1日12:00后至2022年9月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注意: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报考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师范学院(http://www.gznc.edu.cn/)、贵州省实验中学网站上(网址:http://www.gzssyzx.com)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5988493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78、0851-88418210。

  (三)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考试在贵州师范学院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笔试方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以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贵州省实验中学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贵州省实验中学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如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满分为150分>)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和贵州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⑤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对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现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⑥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问答;财务人员采取问答。面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有关说明:

  ①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布。

  ②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行考场。

  ③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和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加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环节均在贵州师范学院官网、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相关网站,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电话:0851-85988493(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5952879(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0851-85811044(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实验中学报贵州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附表:

  1. 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需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报考条件
1001 贵州省实验中学 01 政治教师 专业技术 1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政治方向)、学科教学(思政)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1.政治教师和心理教师岗位须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教师岗位须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
 

3.取得一级教师(含)以上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要求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
 

4其他岗位任职所具备的条件。
 

02 心理教师 专业技术 1 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03 财务人员 专业技术 1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 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合计 3
 

 

 
备注:专业需求是根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参考目录拟定

  2. 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2022年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4.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uizhou.gov.cn/zwgk/rsxx/sydwgkzp/202208/t20220823_7621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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