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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选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区人才招聘统一安排,现就吴兴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2018年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事项公告调整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1名。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18年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医学类卫生专业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除部分岗位有年龄放宽条件外。
(五)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条件社会人员学历取得等相关条件的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5月8日;
(六)生源不限;
(七)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近三年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辞职的社会人员及2018年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有关招聘具体条件和信息详见《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调整如下:
报名时间 |
现场招聘地点 |
面试时间 |
5月8日上午 8:30-11:30 |
5月8日下午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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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A、应届生需提供材料:
1.《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其他可以反映在校期间所获的成绩或荣誉的资料。
B、实践经验类社会人员需提供材料:
1.《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涉及执业资格条件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
6.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复核。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
面试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列入拟签约对象。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如签约对象放弃,按同岗位考生的面试面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所有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考察安排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上另行通知。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应届生不能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医疗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已就业人员在规定日期前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相关待遇
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8〕6号),对于来吴兴区医疗机构就业的大学生有如下优惠政策:
1.对2018年1月1日后,新招聘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年到位,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上述人员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500元/月(本科生)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2.到边远乡镇卫生院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大学生每年10000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择优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区卫生计生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七、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2289759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 1. 附件2: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