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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 市、县)卫生和计生局:
根据卫生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及《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卫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考核考试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通过组织考核考试工作,加强对我市确有专长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使全市范围内从事临床实践的确有专长人员获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具备申请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资格,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报名事宜
1、考核对象
(1)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2、报名程序
(1)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向所在区(市、县)卫计局提出申请,区(市、县)卫计局初审合格后报市卫计委复核。
(2)市卫计委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提交材料: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申请人所在地区(市、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考试报名原则上由所工作(实习)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的需提供其工作(实习)机构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许可证时间需是2013年5月30日以后)
(5)两名以上当地(区、市、县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其中至少一名带教老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单位与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应为同一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经所在地的区(市、县)卫计局同意,可请当地的区(市、县)医院、中(中西医结合)医院或高一级别医院有资质的医师为带教老师。并提供证明。
(6)出具带教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需有定期审核章。
(7)报考人员原则上需为本地户籍,户籍不在贵阳市,确在贵阳市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居民暂住证或社保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
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到所在区(市、县)卫计局,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3日,区(市、县)卫计局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贵阳市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处复核。
三、考试考核
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
四、考试时间
1、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时间:
2018年7月7-8日,以准考证为准。
(1)中医基础知识笔试:
2018年7月7日上午
(2)中医专业知识笔试:
2018年7月8日下午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证书使用
1、获得《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按照《贵州省卫计委、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取得《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2、《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相关表格附于文件后,请自行打印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区(市、县)卫计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做好报名、审核、材料报送和评议工作,确保2018年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按进度推进,圆满完成。
(二)做好宣传,耐心解释
在组织报名过程中,积极搞好宣传动员,切实使辖区确有专长人员掌握通知精神,明确报名程序和申报要求。对于有申报意愿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遵守规定,严格把关
各区(市、县)卫生和计生局工作人员务必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质量。对违反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2018考试通知附件(点击下载)
2.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3.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联系电话:贵阳市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处
2018年3月14日
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