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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省机关事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车辆综合保障中心3名、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机关事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及初审。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报名人员将《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及1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报名邮箱gzsjgswglj@126.com。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7日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发布,初审名单发布后,报名者可在3日内进行电话确认及有关问题咨询,确认电话(0851—86893880)。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在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无误后领取准考证,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确认地址:省机关事务局车辆综合保障中心3楼304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2号)。
现场确认时查收材料:
(1)查验报名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
(2)收取报名者《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原件1份,报名表需有照片,在职人员需加盖报考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只需本单位盖章同意)。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有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单个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试内容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1.笔试。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为上机考试,两门考试连续进行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发布。
3.总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发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在校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机关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省机关事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取消拟聘人员录用资格。
本方案由省机关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机关事务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86816515(车保中心职位)
0851—86826867(国资中心职位)
监督电话:0851—86894221
附件1: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