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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白云区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白云区房屋征收中心(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征收中心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办公室文员1名、征收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祥和房屋征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12月2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原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招考单位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大山洞派出所旁)。
联系人:李玉娟 联系电话:84605265
3.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学历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信息表》中所填内容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缴费
1.缴费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获取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 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7年1月19日按照准考证号在“白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按准考证号在“白云区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可进行复检。
体检复查结果公布后,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祥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根据招考名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领导小组从考生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在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者,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政审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白云区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择优递补进行政审和公示。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1.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征收中心同意聘用,并通知本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和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一经录取,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1600元/月发放。
3.试用期满,房屋征收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薪酬待遇按白云区祥和房屋征收中心职工待遇标准执行。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白云区祥和房屋征收中心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