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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负责安保、保洁等相关后勤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属于就业援助对象,并得到认定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女满5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赫章县第四中学行政楼四楼) 联系人:丰勇 联系电话:0857-3222369
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持本人以上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赫章县政工股进行现场确认。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应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拟招聘岗位工作的适应能力情况。面试时间以本单位通知为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自行解除聘用关系:
(一)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3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讯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六、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规定进行兑现。
(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者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 丰勇 0857-3222369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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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农业 □ 非农业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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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业 时间 |
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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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婚姻 状况 |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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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详细地址及常住地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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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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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 贴 相 片 处 |
大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上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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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栏目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以下栏目由各级经办机构分别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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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本人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对应方框内打“√”):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生□) 7、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但不包括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以及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平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因 原因从 年 月 日至今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三、不属于下列情况:①企业内退人员;②已经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的人员;③还在领取工资的企业留守人员。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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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
经考核并公示7天合格,同意聘用。 年 月 日(盖章) |
(信息来源:https://www.gzhezhang.gov.cn/zfbm/jykjj/gzdt_5773201/202305/t20230510_79639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