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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4人,12月2-4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或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乡(镇、街道)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具有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组织人事部门行文选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时间可累计计算)。    

  9.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5.新录(聘)用人员,在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8.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考调公告于2022年11月23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4日下午18:00。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简章》和《岗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简章》《岗位表》规定所需的相关证书、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号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与其他时间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岗位表》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提供资料不齐、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线上资格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提交相关信息,信息填写提交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如出现不符合《简章》《岗位表》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报考部门并确认审核结果,逾期未联系确认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和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对符合其他岗位考调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改报手续。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退回报名材料。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上公布。

  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线上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00至12月5日18:00。

  资格审核统一由毕节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是否符合《简章》和《岗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通知到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简章》及《岗位表》条件进行报考,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线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表》扫描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扫描件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1份。

  6.诚信报考承诺书扫描件1份。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同意放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扫描件1份。

  8.考调人员需提供同意按照调入单位聘用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扫描件1份。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

  6.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上发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发布。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及毕节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90019(毕节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44(市纪委市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乡村振兴局。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乡村振兴局网上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附件:1.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点击下载

        2.毕节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doc(点击下载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毕节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211/t20221123_77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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