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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弥补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人力不足,充实城乡规划执法力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赫章县城乡规划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0名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城乡规划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共计10名。招聘人员全部充实到野马川镇规划执法中队。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有敬业和进取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学历要求: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曾被解聘的临聘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9月21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3228846)。
报名人数报满30名截止。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赫章县城乡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赫章县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报名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4:00至5: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据到赫章县城乡规划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8年9月28日。面试地点及详细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退伍军人在面试总成绩上加5分。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进行复试确定选岗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顺延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考生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由赫章县城乡规划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九、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规划执法协管员薪酬为18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政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赫章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3228846 (县规划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赫章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