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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各考调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5名,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公示、调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考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工龄5年及以上(2016年6月1日前满5年),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七)截止2016年6月21日约定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八)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十) 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及“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
(十一)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26日——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
(三)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所需材料
1.《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考调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方案》、《审核表》,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下载并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审核表》(只收打印表)。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调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因调整考调计划而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若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申请改报职位的,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其所交考务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日上午:9∶00 — 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报考纳雍县投资促进局职位的考生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县直单位职位的考生不参加面试,直接进入考察。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政审
笔试结束后即进入考察政审环节。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考调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若同职位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加试面试,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调用
(一)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调用条件的取消其调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行文调动。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九、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调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方案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次考调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调方案,密切关注考调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 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点击下载)
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