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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队伍的启事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结合试验区实际,我市将组织10支以上队伍参加贵州省初赛,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赛队伍。
一、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具体要求及相关事项详见《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和《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赛事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应规范》,请在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bj.lss.gov.cn/)下载。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参赛的企业(团队),直接到毕节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西区综合楼一楼)或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312891(传真),联系人:吴艳平,电子邮箱:2226972388@qq.com。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企业报名参赛的提供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详细情况介绍资料1份;团队报名参赛的提供团队创业项目计划书1份和团队主要负责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为了保证全市参赛队伍质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于4月下旬对全市报名参赛队伍进行初选,初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初选合格的队伍由人社部门指导,于5月1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的企业(团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赛前培训和参加省级初赛,参加省级初赛的交通及食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
附件:
1、第二届全国青年创业大赛总体方案
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大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 青春创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内设组织协调组、项目评审组、媒体宣传组、赛事执行组、网络技术组,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秘书处分设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申请举办行业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省市分别设立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负责做好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五、报名资格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二)企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六、赛制流程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省级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初赛由各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行业赛分行业全国半决赛和行业全国总决赛,由举办省市行业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专项赛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全国半决赛由举办省市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直接组织实施。
(二)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启动与报名
1.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年1月15日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参与单位领导、投资人代表、合作企业代表、创业者代表以及相关媒体在北京举办大赛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2.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5日至05月15日;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www.qccy.org)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参赛者可登陆上述两网站报名,报名时按四大行业或专项赛报名,不得兼报。大赛微信公众号为:青年创翼qccyds,参赛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大赛相关信息。
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各地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及网络初选,并将审核和初选结果反馈各省级组委会,经各省级组委会最终确认后,在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上公布初赛参赛团队(企业)名单。同时,省级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第二阶段:初赛
时间:2016年6月至7月
初赛以省为单位,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初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不区分行业或专项。初赛评委由省级组委会确定,各省如有需要,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提供评审专家支持(专家费用由各省承担)。确无条件组织初赛的偏远省份,可由当地省级组委会从取得初赛资格的团队(企业)中推荐参加行业赛和专项赛的项目,推荐办法需提前两周报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实施。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省初赛实际参赛项目数量,按权值确定各省晋级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名额,每场全国半决赛名额为100个(团队50个,企业50个)。各省晋级的参赛团队(企业)按报名信息参加相关行业赛全国半决赛或专项赛全国半决赛。对未晋级的项目,各省可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称号。
第三阶段: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时间:2016年07月至9月
1.有意愿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省市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评估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各省晋级行业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各行业赛组委会的要求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将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共计40个名额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每个行业赛全国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其他20个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2.有意愿举办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的省市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评估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各省晋级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的要求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全国半决赛。比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创业导师评委、行业知名专家等进行评审。比赛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别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第二阶段最终角逐出团队组10个、企业组10个,共计2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对未晋级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会同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为参赛的团队(企业)提供路演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四阶段:“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
时间:2016年10月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
“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在北京市举办。比赛采用现场路演形式。
全国总决赛最终评选出团队组、企业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胜奖各4名。
全国总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
七、奖励与支持
(一)大赛奖励
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半决赛项目:大赛组委会将这些项目纳入“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向大赛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当地人社部门在参赛团队(企业)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总决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胜奖项目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各奖项的奖励额度不同);大赛组委会合作机构为获奖团队(企业)提供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团队(企业)提供贷款授信支持;通过大赛提升团队(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
优秀组织奖:对初赛期间举办了初赛的省份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特别贡献奖:对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举办单位授予大赛特别贡献奖称号。
荣誉单位(个人)奖:对给予大赛特别支持的合作机构、赞助企业或个人授予荣誉单位(个人)奖。
(二)大赛支持
大赛组委会在初赛期间,为有需求的省级组委会给予评审专家支持。
大赛组委会除保障直接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及获奖选手奖金外,为每个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以及举办农民工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地方提供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举办地承担。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与各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和职责。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地方给予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等方面支持。
八、相关活动
围绕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在具备条件的赛举办地组织系列活动,内容包括:行业论坛、创业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等。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单位和相关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供导师、培训、创投、金融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九、大赛经费来源
大赛期间,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的相关活动、大赛组委会层面的社会宣传、评审工作、专项赛全国总决赛费用、行业赛全国总决赛与专项赛全国总决赛奖金等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负责支出;初赛活动经费以及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费用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支出;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各举办地组委会共同解决。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大赛冠名规则,负责大赛的冠名赞助等社会合作。
2、第二届大赛赛事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应规范(终稿)(下载请点击)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