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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学院2021年用人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我校现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7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要求,成立安顺学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1年12月7日,安顺区域内(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12月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1年12月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属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sxyrsc@163.com(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报名材料包含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请附照片),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扫描件,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张老师 18486132827 韦老师 18685437293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asu.edu.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和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另作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考试
考试内容为面试和专业测试。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测试通过专业能力操作及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完成考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面试×50% + 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二)疫情防控
在领取准考证、考试(考核)等所有有关环节均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附件3)规定的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办。
附件1: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岗位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中共党员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学前教育学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3 |
设计学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4 |
英语笔译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5 |
日语笔译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6 |
微生物学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人员 |
07 |
行政管理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专任教师 |
附件2:安顺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x
凡报名在贵州省参加2021年下半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报考须知、考生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中签署相应人事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2021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rsj.anshun.gov.cn/zwgk/zfxxgk/xxgkml/gggs/202111/t20211126_71819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