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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教通〔2018〕362号
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18年简化程序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正式教师遴选部分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威宁自治县2018年简化程序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正式教师遴选部分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方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威宁自治县2018年简化程序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正式教师遴选部分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方案
2018年8月24日
威宁自治县2018年简化程序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正式教师遴选部分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方案
2018年要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加之教师自然减员,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五里岗街道移民搬迁子女入学,各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大班额化解困难等问题,县直部分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运转存在很多困难。为解决问题,充实相关学校教师队伍,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顺利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经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意面向全县乡镇学校正式教师中遴选考调133名小学教师、考借40名初中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的职位数
具体学科及岗位见附表1。
二、遴选的主要程序
本次遴选按照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把关、审查推荐报名、教育局统一组织试讲、调前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上报表册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威宁县教育局政工股工作QQ群里下载。具体各乡镇指标分配见附表2。
三、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审核报名资格并进行推荐上报
(一)报考教师要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在乡(镇、街道)学校4周年及以上从教经历(脱产进修时间一律扣除);
(三)报考教师必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学历专业(未写明专业的中师学历中的普师或中等师范专业只能结合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不得报考其他学科;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所修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未招考的学科不能报考]);
(四)报考教师必须具备对应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五)近三年连续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报考学段和学科教材关定性考试合格及以上(练兵考成绩不予认可),审核时提供教科所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合格或优秀证明;
(七)年龄在40岁以下(档案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八)若在本乡镇中没有教学成绩而被推荐出来参与遴选的人员,教育管理中心必须主动提出并写出情况说明,主任亲自签名认可后方可上报。
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必须在满足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九项指标”达七项及以上指标的前提下,按照指标分配数在保原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足额上报遴选人员,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最多只能推荐1人。务必综合教师近三年来的教学成绩、表彰奖励、优质课评比成绩、年度考核成绩、平常管理表现成绩等五项工作情况为重点进行统计评比(每项20分,共100分),经排队、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必须统筹考虑,全面兼顾,要优中选优,切实把学科优秀骨干教师遴选上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务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比细则,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遴选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予推荐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纪违法立案未结案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近三年来被教育局或其它部门行文处理过的(含通报批评);
(三)近三年来提供虚假材料参加类似考调报名的;
(四)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推荐的。
五、上报材料要求及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1、教育管理中心业务员统一上交,不受理个人业务;
2、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亲自签字的《推荐表》(附表3);
3、《XXX乡镇推荐人员汇总表》(附表4);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室公章(若提供原件审核可不用加盖档案室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相应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管中心审核人必须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及审核时间”)、教科所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教材关合格或优秀证明、特殊情况需要补充上交的其它材料;
5、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费100元。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8月29日前交教育局政工股,报名费交教育财务管理中心。
(二)发放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1日下午2:30分至5:30分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六、试讲要求和时间
(一)遴选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随机抽取)。
(二)试讲时间:2018年9月2日上午8:30点开始。
(三)试讲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讲。
七、遴选规定
(一)同一学科中,拟遴选人数与推荐人数达到1:1.5时,组织开考,达不到1:1.5时,由领导小组调整遴选人数。
(二)对遴选的教师,按每学科岗位计划数,根据所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三)分数出现末位并列时,以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如工作年限相同,以职称岗位高者优先;若还相同以取得年限长者优先;若还相同以县级统一监测考试成绩或统考成绩来确定遴选对象。
(四)考调遴选人员经公示、审查合格后(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审查),由县教育局统一到县编委办办理增员手续,如相关学校超编,则实行带编调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到新单位报到上班;考借遴选人员经公示、审查合格后(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审查),由县教育局行文先借调到九三中学报到上班,待调整编制后再正式调入。
(五)若调入学校没有对应岗位,按调入学校的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执行高职低聘,并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若调入学校有对应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八、组织管理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华忠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良宪 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党委书记、自治县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吴世荣 自治县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维平 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杜培瑶 自治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 敏 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朝友 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 腾 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岳竹青 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程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遴选的具体工作。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凡因教育管理中心评比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应推荐上报而未被推荐的,影响教育招考公平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相关考务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若违反规定、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提供与本公告要求条件不实的信息参与报考或出现实名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核查和复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一经查实若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随时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晋级晋职、参加类似遴选考调和申请调动等,涉及到违规违纪的,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857-6222996(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7-6228249(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857-6225755(自治县教育局“四种形态”办公室)
本方案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遴选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遴选指标分配表.xls
3、附件3:遴选推荐表.xls
4、附件4:XXX乡镇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