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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水利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关组通〔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局相关股室岗位缺额情况,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比选3名工作人员到县水务局工作。
一、指导思想
比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选到县水务局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比选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德谷
副组长:穆选宏
成 员:杨 艳 牟祥会 潘 今 陈 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办公室,由穆选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比选人数及岗位
本次比选3名工作人员,岗位为关岭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关岭自治县防汛抗旱排涝服务队(管理岗位)1名、关岭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管理岗位)1名。报名不分岗位,比选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优先选择岗位。
四、比选范围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公告》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2.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优良,有较强的财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相关专业;
4.在乡(镇、街道办)或县直部门工作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2013年4月1日前在乡(镇、街道办)或县直部门工作,含计算为工龄的基层工作年限);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201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2.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五、比选原则和程序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按照方案要求,发布比选信息、公开报名、面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县水务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 系 人:县水务局三楼办公室
报名人员:杨 艳 陈 莉
联系电话:0851-37223317
(三)资格审查。由县水务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比选环节,应试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公开比选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需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四)面试。由县水务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比选岗位数达不到2: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另行安排),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按照比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由县水务局组成考察组到原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六)研究使用。县水务局对入围考察符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入围人员放弃拟调的,按比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报经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一律用A4纸)
1.《关岭自治县水务局公开比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
4.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5.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七、纪律要求
比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宜
比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7223317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关岭自治县水务局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下载请点击)
关岭自治县水务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