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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贞丰县县属国有投融资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贞丰县推进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发展试点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精神及贞丰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要求,现将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竞争择优、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公司用人程序。
二、拟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现有公司人员及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报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社会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同时要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验。
3.社会考生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岗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4.社会考生需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岗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符合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1.报名及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且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写《报名表》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报名信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及咨询地点: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贞丰县建设路老交通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859-6616601、18188598540(王经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提供)及一份复印件(提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和一份复印件(提交);
(3)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5)在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需出具无违党纪、政纪证明,且自愿放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其它国有企业的身份。
3.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子女及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0.5分。
4.资格审查:
由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且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开除处理。
六、面试
1.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分。
3.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2日,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二楼。
6.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7.未完成面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暴露有效信息的成绩视为零分。
9.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一职位考试成绩末位名次出现并列的,优先录取公司在岗职工;社会考生出现并列的,另行增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由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在县(含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监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完成;
2.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资格。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待遇
1.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本公司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对其进行评价考核,考核能胜任公司工作的,由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公司工作的,不与签订劳务合同。
2.待遇:新录用职工试用期期间待遇2500元/月,原有职工试用期按原有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均根据公司岗位薪酬岗位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畅达公司现有职工均须参加考试,如不参加考试视为自愿辞职,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务合同,如其行为有阻碍公司组织招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事宜,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贞丰县畅达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