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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贵州教师备考及消息群:832926999
为做好我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湄潭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湄潭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㈠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㈡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㈢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要求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附件四)。
㈣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㈤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机构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湄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
1.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按在居住地、工作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复审、公示及认定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6日-12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20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5月23日-27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13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20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7月21日-25日。
下半年: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10月18日-24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5日-31日。
2.地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均设在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地点:中国茶城)。
3.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户籍在湄潭县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原件(交复印件);持有湄潭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驻湄潭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要求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附件四)。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社会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采取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用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将所需材料邮寄到现场确认点(邮寄地址: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教育体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851-24257520,张老师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承诺书》并签名后上传系统。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将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公示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政务”—“通知公告”中发布 的2022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tzgg/;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六、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7日开始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开始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开始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中国茶城电话:24257520、24229221、24221826,领取证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湄潭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1.湄潭县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流程
2.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3.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
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式
附件一
湄潭县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流程
(2022新版)
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或湄潭县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XX学科。并选择现场确认点“湄潭县教育局”,如实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网上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二、现场确认
地点: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因特殊情况确不能来现场的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邮寄,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将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照片1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邮寄到湄潭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邮寄地址: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教育体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851-24257520 张老师收);能来现场确认的,请带上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口册或居住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
三、审查认定阶段
现场确认收集完成申报人申请材料后,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上报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材料由湄潭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查认定。
四、公示
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遵义市教育局.政务”—“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tzgg/)(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上半年第一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6日-12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20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5月23日-27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13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20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7月21日-25日。
下半年: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日(工作日);
复审时间:2022年10月18日-24日(工作日);
公示和认定时间:2022年11月25日-31日。
六、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7日开始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开始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开始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电话:24257520、24229221、24221826,领取证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教师资格认定)
( 年)第 号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1.自然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承办单位
1.行政机关
名 称: 湄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二)证明用途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三)设定依据
根据《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02]29号)文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证明内容(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
根据当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进行体检,并且合格。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自主选择承诺替代证明的申请人。
(六)承诺方式
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单位或本人盖章、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七)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失信行为信息纳入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19条处理。
(八)承诺的公开
本承诺书不向社会公开,交由教育行政部门保管。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郑重作出下列承诺:
(一)本告知承诺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已经知晓行政机关上述告知的全部内容及相应法律后果;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符合《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要求,体检表上的结论已明确填写“合格”的承诺属实,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三)本承诺书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摁印: 行政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附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204/t20220412_7332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