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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凤冈县招聘74名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6月3-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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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凤冈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74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凤冈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部分职位限本县户籍或生源(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4日-2000年6月3日出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了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8年6月3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8年6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7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资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凤冈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3日—5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凤鸣大厦一楼(县人民政府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凤冈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务员招考”栏目下《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www.gzrs.gov.cn/gwyzl/ksly/1858.shtml。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凤冈事业单位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前。若本人不申请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职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字;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

  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6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凤鸣大厦)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由凤冈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

  教育教学相关的公共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纲、教学技能技法等)。

  3、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向社会公布。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面试方式根据招聘职位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说课等方式,具体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面试环节及之后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放弃的,不再组织重新选岗,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考办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本《招考简章》由凤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

  0851-25220388(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附件打包下载

  1、凤冈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表.xls

  2、报名表.xls

  凤冈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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