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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铜仁市碧江区内的社会人员;持有铜仁市碧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就读所在地在碧江区内的学生,可在我区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铜仁市碧江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权限及时间
(一)认定权限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我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申请人员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三)“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2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5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月19日。
以上各批次时间段内“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周一至
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四)“颁发证书”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2年6月17日领取;
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2年8月5日领取;
下半年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2年11月25日领取。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发证”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二楼自然人综合窗口22-27号窗口。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 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 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 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 合格证明。确需开展体检的, 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 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 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 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 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 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认定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执行,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认定程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2022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发布的《铜仁市碧江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三)严格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在体格检查中,不得要求申请人员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严格网络管理。要加强对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的唯一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向社会公布。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及时开展认定工作。要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五)严格审查资格。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等12个部门出台的《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有关规定,在认定前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以认定。如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提供材料在系统中没有核验比对成功的,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员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五、其它事宜
(一)认定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依法、规范开展认定工作。要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要统筹安排辖区内认定时间,并通过网络等媒介及时、广泛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表格。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7〕1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认定点应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办事机构和责任人,并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含文字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箱:gzjszg2018@163.com)和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trrsk@163.com)。
(六)各认定点要根据我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员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咨询电话:
附件:
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点击下载)
附件2:铜仁市碧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2022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bjq.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12_73374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