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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和《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地落实,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新市民·追梦桥”工程、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开展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联考工作,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3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73人,其中市直109人、碧江区107人、万山区64人、松桃自治县113人、玉屏自治县124人、江口县84人、石阡县87人、印江自治县131人、思南县90人、德江县46人、沿河自治县298人、大龙开发区20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州省内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位的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铜仁市辖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
4.由省、市统一选派到铜仁市各区(县)范围内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铜仁市辖各区(县)所属行政村(社区)任期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6.铜仁市各区(县)生源地(兵源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铜仁市驻区(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以下简称“随军家属”)和铜仁籍退役军人;
7.部分职位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18、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在铜仁市内服务期满的山村幼教志愿者。
9.部分职位面向招聘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6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对户籍(生源、兵源)具体作要求的招聘职位(含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职位),户籍(生源、兵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9月28日。
5.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满足:截止2020年9月28日,“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和“山村幼教志愿者”职位的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任期年限和服务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9月28日。
7.报考定向招聘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职位的人员,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仅限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职位,系易地扶贫搬迁户仅限报考迁入地的职位。
8.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20年9月28日仍在驻铜区(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铜仁市户籍或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不限专业职位。
12.对设置职业资格条件的职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护士执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未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1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铜仁市工勤人员除外。
11.截止2020年9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含2020年招聘已签约的)。
12.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0年不能毕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铜仁网”“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各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铜仁智慧党建云:http://www.trzhdj.gov.cn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trs.gov.cn
铜仁网:http://www.tongren.gov.cn
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
万山网:http://www.wsxw.gov.cn
松桃网:http://www.stw.gov.cn
玉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ping.gov.cn
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
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yinjiang.gov.cn
思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nan.gov.cn
德江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ejiang.gov.cn
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he.gov.cn
大龙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dalong.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除备注不限比例的职位外),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缴费为准),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网上报名: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该期间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2:00
网上修改:9月28日9:00至10月1日17:00(未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可进行信息修改)
9月30日17:00至10月1日17:00(已保存报名信息,且未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可进行信息修改,但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
网上缴费: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
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trs.gov.cn)或打开http://bm.gzekao.com提交报考申请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的,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注:报名期间,每天16:00后将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仅供报考人员参考。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2:00。
1.网上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区(县)职位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负责审核。
2.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9月3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3.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可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招聘办”核准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如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的,视情形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0年9月30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招聘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5.2020年9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月2日12:00前须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向报考地区(县)或“市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时间为2020年10月3日17:00。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
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3.未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招聘办”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和大龙开发区招聘职位的笔试组织工作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开展、区(县)招聘职位的笔试组织工作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同步组织开展。
(一)面向“村干部”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考试类别为村干部类,代码为21。
(二)教育类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等;考试类别为教育类,代码为41。
(三)医疗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代码为51。
(四)其余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考试范围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代码为11。
(五)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网上(详见上述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和大龙开发区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其他区(县)职位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复审由各地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上述信息发布网站)。
(二)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除备注不限比例的职位外),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毕业证、职位要求须提供学位证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区(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或易地扶贫搬迁所在地的区(县)级移民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明须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职位的,须出具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4)“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任职证明须由区(县)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报考意见。
(5)区(县)户籍(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考有退役军人要求的招聘职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复印自人事档案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需注明“复印自本人人事档案原件”的内容和复印时间,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县)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报考意见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面向本地户籍(生源)招聘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证明原件。
(9)国家公务员考试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10)山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由服务地“团委”或“教育局”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11)工勤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招聘办”和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考试。市直和大龙开发区招聘职位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区(县)招聘职位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地另行通知。
(一)面试(专业测试)人员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专业测试)方式
1.教育类职位,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专业测试等方式。
2.要求作专业测试的职位,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区(县)自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3.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村干部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2.其他类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⅔×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市直和大龙开发区招聘职位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区(县)招聘职位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招聘办”及各区(县)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直和大龙开发区职位由“市招聘办”进行公示、区(县)职位由各区(县)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不影响其聘用者,按权限报送办理。市直事业单位将考察合格人员材料报送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区(县)招聘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试用期,各区(县)及乡(镇)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四)对备注要求“到村(社区)工作3年”的职位,人员聘用后,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安排到村(社区)工作3年。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一)组织领导。成立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称“市招聘办”),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在各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的公开招聘相关工作。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职位专业要求为“***门类”的为学科门类,“***类”的职位为专业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未备注的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五)招聘职位有选岗的,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优先选岗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具体选岗位职位由招聘区(县)另行公布及组织实施。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招聘简章》由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联系方式
1.简章及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1)市直:
0856-521175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区(县、自治县、大龙开发区):
0856-5235716(碧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3521200(万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2832680(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3229398(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6628367(江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6231050(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7229541(思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8523073(德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822337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6-3323156(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856—52343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3.监督电话:
0856-5223368(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56-5221601(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附件:
1.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考试防疫指南.doc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5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实际,特制订《考试防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
(二)开展培训。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对参加的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人知晓防控知识,掌握防控技能,熟悉处理流程等。
(三)做好物资保障。做好防护物品、免洗手消、消毒药剂等器械准备,确保考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做好考生服务。做好考生防控答疑服务,及时科学准确解答相关防控问题。
二、重点环节管理
(一)笔试考场管理
1.考点出入口管理。考试开考前至考试结束,考场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等。考生及所有进入考场区域的工作人员等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绿码及流行病学史询问等人员健康排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错峰入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场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查验身份时应配合摘下口罩,查验完毕随即戴上),考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考场每位考生座位原则上间隔需在1米以上。考试期间,开展强制性通风换气,保持考场区域通风顺畅。
3.考点电梯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电梯间进行清洁消毒,电梯间准备避污纸(抽纸)、垃圾篓。
4.考点办公室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办公室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5.考务人员管理。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乳胶手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有关防控方面的安排、调度。
(二)现场确认管理
1.出入口管理。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等。现场确认考生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绿码及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确认现场管理。确认现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确认现场的人员之间需间隔1米以上,保持现场区域通风顺畅。 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全程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乳胶手套,与现场确认人员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资料管理。查阅现场收集的考生资料时可佩带乳胶手套或查阅后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三)面试管理
1.出入口管理。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等。面试考生进入确认现场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检查绿码及流行病学史询问等人员健康排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进入考场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考场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候考室管理。候考室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候考室考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之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候考室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4.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官和工作人员全程均应佩戴外科口罩,与面试考生保持社交距离,面试工作人员需佩戴乳胶手套,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四)体检管理
严格按体检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考生管理
(一)考生防控准备
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考试(含现场确认、面试、体检,下同)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应试人员须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具体检测规定如下:
1.考点检测:应试人员考试当天报到时,须在考点大门处进行体温检测和现场扫“贵州健康码”检查。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
(2)“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37.3℃的应试人员,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方可进入考点。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场检测:经考点大门处检测正常进入考点的应试人员,须在考场门口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和“贵州健康码”检查。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应试人员,在相应表格中填写本人体温检测结果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考场。
(2)“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37.3℃的应试人员,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方可进入考场。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相关重要提示
1.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对部分地区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人员及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
(2)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有7日内核酸阴性报告且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3)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的可以参加考试。
(4)其它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
若应试人员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以及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检和排查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健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除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5.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6.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
7.考前其他相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如走亲访友、聚餐等),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
(2)各位考生在报名时请如实填写《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
(3)考生在考试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与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取消考试资格,退回报名费用。
(4)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环节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暂缓另行安排时间。
(5)考生必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6)各位应试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现场确认地点、面试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应急管理
(一)入口发现健康码异常或体温异常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综合评估后是否立即就地隔离,或拨打120电话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考场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考生,立即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转移至考区隔离点,拨打120电话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评估处理。考场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此期间不得离开,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相应考场。
本《指南》由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联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rsj.trs.gov.cn/zwgk/xxgkml/rsxx/sydwzp/202009/t20200922_63313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