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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于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含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各岗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含免笔试直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3天,2017年6月27- 29日。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3天,2017年7月5-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递补时间:3天,2017年7月8-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拟入闱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所持《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7.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在地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以及户籍不限报考者的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1.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六、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考生应持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

  县纪委监督电话:0855-6221555

  县招考办公室电话:0855-6223326

 

  附表:黎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统计表(点击下载)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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