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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锦屏县政综合执法大队招聘人员实施方案(10名:12月14日—18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弥补我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力不足,改善城管队伍人员结构,充实城管执法力量,根据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升位摘牌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锦府专议 [2015]123号)文件精神,锦屏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城市管理应急特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城管应急特勤人员共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具有锦屏县户籍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3、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21周岁(即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 cm以上。视力好,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6、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7、有驾驶证者或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⑵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⑷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⑸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离职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电视台、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及报名费
1、《锦屏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管应急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招聘方式
(一)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考生成绩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锦屏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贴。
2、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锦屏县公开招聘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应急特勤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5-7225688(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锦屏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