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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41人,2月26-2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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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事业单位备考及消息群:657608810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学院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高职现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11个专业,今年拟新增中药学、视觉训练与康复、体育保健与康复3个专业,共计开设14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还拓展有口腔护理方向、重症护理方向、老年护理方向、院感方向、眼科护理方向及中医护理方向;中职现开设护理、中医护理2个专业。为加强学院学科建设,强化师资人才队伍,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的“专业”报名;学历证书须与“专业”一致。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hlzzrs@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工作流程开展下一环节。考察阶段对考生课程证明进行认定,对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未按时提交专业认定所需资料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环节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 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4-5412996。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3.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7.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含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 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后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并装入信封);

  (6)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9)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形式:①专任教师岗位:综合面试、教学试讲。②工作人员岗位: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与工作能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本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六)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冒沙井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

  (七)咨询电话:0854-5412996,监督电话:0854-5410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wps

一、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最后一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2024年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uizhou.gov.cn/zwgk/rsxx/sydwgkzp/202402/t20240201_83665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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