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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检和补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已于2022年11月5日开展,现将复检、补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本次体检的人员为2022年11月5日参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需要复检、补检的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日期

  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

  三、体检报到地点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贵阳云岩区宝山南路6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或不如实填写并提交附件4材料的,不得参加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和体检时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以及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检当日进入医院前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体检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由考生所在社区出具证明,并由考生本人签署《延期体检申请书》(附件5),于2022年11月18日17:00前提交至报考单位,未提交的考生视为可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前贵州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的考生按照医院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进入医院体检,需在2022年11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报备(联系电话:0851-85992002),申请延期体检,并按要求提交《延期体检申请书》(附件5)。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检各项纪律要求。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按体检分组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前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中途离开,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交换、替换化验样本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考生体检须知》(附件3)。

  (六)体检费用根据考生体检项目,收费标准不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收取。因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提前准备好足额的现金缴纳体检费用。

  (七)未参加体检或非因不可抗力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检查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女性考生在妊娠或例假期间不能进行妇科体检项目的,需考生本人现场签署《延期体检申请书》(附件5)对妇科体检项目申请延期体检,其余项目正常检查。

   附件:附件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须知.docx

凡参加我单位组织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文对疫情防控的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体检全过程,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防疫检测,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体检当天疫情防控检测所需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场所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体检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贵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体检。
(六)体检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嗅觉异常、味觉异常等)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体检。
(七)体检前5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特别提示: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一般不进行核酸检测,请考生自行协调安排好时间,以免影响参加体检)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照我省社会化防控管理规定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参加体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调整中,考生应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贵阳市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参加体检。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影响考生参加体检,建议“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考生以及需执行“三天三检”的考生入黔后至体检前保持每天一检,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
(十二)体检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需要摘取口罩进行体检的项目,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体检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体检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检测前提前打开。
(十六)参加体检考生须提前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于体检当日交体检工作人员。
(十七)为确保顺利参加体检,请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目的地,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检测规定
考生体检当日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疫情防控相关材料,在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指定区域按照分组进行疫情防控检测。
(一)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
1.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场所码”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贵州省内体检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贵州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场所码”非绿码,且未在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报备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连续3次复测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医院参加体检。
(四)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体检的情形,并在体检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体检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体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体检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准备,确保顺利参加体检。

         附件3:考生体检须知.doc

为了更准确的反映入职员工的真实情况,顺利进行体检,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本人持身份证及《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到场体检,体检中心现场照相,确保每个检查项目均为体检者本人。
2.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谈,勿饮酒,晚上10:00以后禁水禁食。体检当日应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在完成所有餐前项目后方能进食水。
3.女性经期不做妇科检查和尿常规,如遇经期,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补检。
4.已怀孕的女性建议不做放射性检查,不做放射性检查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延后体检。
5.若本身佩戴眼镜,请携带眼镜前来体检。
6.体检当天请勿戴颈饰、胸饰,应着宽松衣物,女性内衣尽量选择无金属或饰品的内衣,若内衣有金属、背扣,请在进行胸片检查前,前往更衣室将内衣取下。不宜穿连衣裙及有饰品的上衣,以避免造成假影和不便。
7.请您跟随体检领队按照体检流程进行各科体检,检查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以利于健康体检专家评判入职体检是否合格。
8.如有需要复查者,体检中心通知受检者单位,在预约的时间内复查。接到通知前,建议暂不离开本地区。

         附件4: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5:延期体检申请书.docx(点击下载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j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16_77126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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