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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我县15家县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共19个职位,其中公务员职位12个,参公职位7个。详见附件1《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我县41家事业单位,共57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28个,专业技术岗位29个。详见附件2《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职位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需具有所报职位要求的职务与职级条件;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7日);
6.通过招聘、选调、调配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7日);
7.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调公告,各单位选调职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调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有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或《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同时须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9:00至2020年4月9日下午17:00。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
各选调单位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各选调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选调单位须将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及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将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减少选调计划数和取消的职位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职位选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
3.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20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发放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16号)。
相关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笔试
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环节成绩,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选调条件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录(聘)用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个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转正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需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9)《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只进行两轮。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选调计划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2:1;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小于2:1的取消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选调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7.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8.体检考察
各选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2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再次核实考生个人资料、年度考核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考察同时进行,体检考察必须同时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含体检考察其中任意一项放弃或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讨论决定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调。
10.公示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11.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修文县委组织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修文县纪委监委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有关事项,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的报名、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六、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326138(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
0851-8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监委)
附件:
1.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2.修文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3.修文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4.修文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修文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