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审计署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关于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考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XXX确认参加XXX(招考单位)XXX职位面试+身份证后四位。邮件内容详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
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19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招考单位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招考单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
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招考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审计署机关或者审计署驻XX特派办2019年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材料邮寄地址详见附件2。
(一)考生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5)。电子版请于2月15日前作为面试确认邮件附件发至各招考单位邮箱。
(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照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五)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及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6.“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8.考生身份为自由职业者、待业人员、其他人员的,请另附页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有关材料原件。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拟于2019年3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下旬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功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由审计署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5.考生信息采集表
审计署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