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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事业单位历年考试真题及消息Q群:709534966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毕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8: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8: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金海湖院区儿童医院五楼人事科(金海湖新区新双大道与文渊大道交汇处)。联系电话:0857-8250153。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其中,01、0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该职位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的考生和复审单位须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应人员、单位承担。
(五)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50153(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52(毕节市纪检监察第十一纪检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报考单位 | 岗位 | 成绩排名 |
1 | 石硕 | 1152460200317 |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01 |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
2 | 刘桂洪 | 1152460200621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3 | 马艳 | 1152460200622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4 | 宫媛 | 1152460200922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5 | 陈洪安 | 1152460201009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6 | 杨冬 | 115246020131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7 | 贺佳妮 | 1152460201601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8 | 李昕 | 1152460202012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9 | 查艳娥 | 1152460202412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0 | 王露洁 | 1152460202516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1 | 陈娟 | 1152460202915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2 | 许娜 | 115246020303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3 | 孙艳慧 | 1152460203119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4 | 戴品 | 1152460203408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5 | 李志萍 | 1152460203418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
16 | 蒋冲 | 1152460200403 |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02 |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
17 | 桂敏 | 1152460303528 | 198.0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04 | 1 |
18 | 任秀娟 | 1152460301017 | 197.5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2 | |
19 | 燕豪 | 1152460302112 | 187.5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3 | |
20 | 燕凯 | 1152460304202 | 184.0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4 | |
21 | 杜佳 | 1152460304518 | 181.5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5 | |
22 | 张梅 | 1152460304428 | 173.5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6 | |
23 | 王燕林 | 1152460304214 | 179.50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06 | 1 |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点击下载)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yw/tzgg/rszp/202107/t20210708_68955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