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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补充通知:点击查看
补充通知二(考调范围):点击查看
根据中央有关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的通知》,按照《贵州省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设置及管理工作方案》,监委部门将在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设置监委留置所(留置区),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监管、看护勤务等方面的工作。为切实保障留置场所安全、保障被留置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委办案顺利开展,按照《中共赫章县委2019年第1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19〕第9号)、《中共赫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公安局信息中心增加编制的通知》(赫机编〔2019〕1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0名工作人员到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对象
1.赫章县中小学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2.赫章县卫生健康系统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3.赫章县县直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正式干部职工[不含垂直管理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工作人员和县直单位委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进入现工作单位时规定有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才能报考)。
4.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详见《赫章县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6.近三年年度考核无“不合格、基本合格”(教师报考的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8.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4.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5.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8.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10.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突出,近三年来被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11.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12.在招考(招聘)时规定有服务期,但截至2019年6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4.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不属于考调范围对象及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和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19年6月20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报名要求。
按照方案和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原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5)教师报考的还须提供经县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1份;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教师:乡镇学校由教管中心出具且经乡镇党委和县教育科技局同时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县教育科技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卫生健康系统人员:乡镇卫生院的由原单位出具且经乡镇党委和县卫生健康局同时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其它单位须由原单位出具并经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其它县直事业单位:须由原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成员:符合报告条件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同意报考证明,按上述要求外还需县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公章。
(7)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1份;
(8)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此次考调不设开考比限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参加考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考调工作资格审查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19年6月29日下午3:00至5:30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卷面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上午 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报名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达到2:1及以上比例的职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考调职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报名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的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在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吸毒成隐尿检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赫章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调对象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在体检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对其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不具备《考调方案》规定的考调条件和不属于《考调方案》规定的考调范围对象的;二是属于《考调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三是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四是有其它原因不能确定为考察政审合格的。
为防止报考人员之间出现不正当交易,政审对象一经确定,就不能提出放弃考察政审或放弃调动的要求(若要放弃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未进行前提出)。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则按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65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但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签订聘用合同
为使用人单位调入人员达到稳定目的,此次考调的人员,应与调入单位签订含“3年内不申请调动、离职进修和不申请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组织需要提拔或报考乡科级以上干部的除外)”补充条款的聘用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缴纳违约金30000元。符合报考条件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成员报考的,考调后不作驻村调整,待同步小康驻村结束后方可回考调单位上班。
十、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8651(赫章县公安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3227223(赫章县纪委监察委)
(二)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hez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职位表(点击下载)
2、报名表(点击下载)
3、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
4、报名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